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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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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党支部、二级学院、教学部、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离岗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和现代学院考勤管理等制度,为疫情防控、复课开学、“双高建设”、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现就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1.全体教职工均要严格执行离津请销假制度,按照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2.学院领导班子正职领导干部离岗、离津外出,由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按照渤轻集团党委有关规定,分别办理请销假手续。

3.学院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干部离岗、离津外出,须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再根据相关要求向渤轻集团两办报备。

4.学院党群部门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离岗、离津外出,须填写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离岗离津请假报告》(以下简称《请假报告》),经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提前3天通过OA办公系统或书面请假单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报送请假报告,由党委办公室报请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后作出答复。学院行政部门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离岗、离津外出,须填写学院《请假报告》,经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提前3天通过OA办公系统或书面请假单向学院院长办公室报送请假报告,由院长办公室报请学院行政主要领导审批后作出答复。

5.学院中层副职离岗、离津外出,需填写学院《请假报告》,经本部门中层正职和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后,报请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并分别报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备案。

6.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部门凡配备中层正副职的、班子成员2人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岗、离津外出。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是“一肩挑”的,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岗、离津外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身兼数职的,参考最高职务办理请假报备手续。

7.全体干部要按照请销假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返津、返岗销假手续。

8.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要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离岗、离津外出的人员严肃处理。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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