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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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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和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节点,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职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净化节日风气,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按照渤轻集团纪委和学院党委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年节假期往往是作风问题易发高发期,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持续用力纠治“四风”,逐级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工作态势,既关注易发多发老问题,又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守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教职工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要认真学习学院纪委转发的近期天津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案例,明确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节日期间严格遵守以下“十严禁”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以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二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三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六是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七是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认真抓好落实

1.学院纪检监察室将要在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布假期值班电话,做好值守,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学院纪委邮箱:xdxyjw@163.com)。各级党组织纪检干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联络员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做好本级党组织、本部门的监督检查。学院纪委对违纪违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问题将从严追责问责。

2.做好节日期间的公车管理。总务部门要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严格执行《现代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情况的发生,在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用车管理的同时,要将其他公车进行封存,并将疫情防控应急用车情况和其他公车封存情况书面报送学院纪委。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通知》精神以召开专题会议、微信工作群或QQ工作群等形式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每一位党员、每一名教职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防范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附:《天津市近期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天津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廉韵津沽”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4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原局长刘庆文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4月,经刘庆文提议,刘庆文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副局长赵明、办公室主任张勇以召开党组会的形式决定,组织单位人员到蓟州区开展团建活动。刘庆文找到与该单位有业务关系的某单位干部柳某某,由其承担了拓展训练、餐饮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刘庆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并被免职。赵明、张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2.原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督一队干部王灏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8月22日,王灏强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项目存在相关手续不齐备、未缴纳相关保证金等问题后,下发相关文书要求进行整改。8月26日,王灏强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受该项目经理通过他人赠予的礼金1万元,同意宽限整改期限。王灏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3.西青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解永强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9年12月,解永强向西青区司法局党组报备其女儿结婚事宜,婚礼举办完毕后,又超出报备范围宴请45名同事。解永强借其女儿结婚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人的礼金共计3.03万元,造成不良影响。解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礼金已退还。

4.蓟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吴佐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吴佐元以夜班误餐费、加班补助、卫生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劳保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0.8万余元。吴佐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清退。

5.静海区大丰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红军节日值班期间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10月3日上午,杨红军作为大丰堆镇政府当日值班工作的带班领导到各村巡查。中午12时左右巡查至大王庄村时,受村民董某某邀请,到其家中吃饭并饮用白酒、啤酒,饭菜和酒水均由董某某提供。至15时许,杨红军才回到大丰堆镇政府值班。杨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持续至党的十九大之后,这些违纪人员置中央和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对纪律规矩不在乎、不敬畏,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守住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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